2018年中煤荣获省级企业研究院
根据《浙江省企业研究院管理办法》(浙科发条〔2014〕150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企业研究院的通知》(浙科发条〔2018〕106号)要求,经复核审查、网络评审、公示等程序,认定“浙江省中煤矿用泵站成套设备研究院”等245家企业研究院为省级企业研究院。
省级企业研究院的依托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集聚创新要素,营造有利于吸引、培养和使用创新人才的环境,通过科技攻关,产业化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发展战略研究等一系列科技创新活动,研究开发出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皇冠真人注册-(中国)有限公司,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使省级企业研究院成为支撑和推动企业自身发展的核心基地和我省科技创新的先导基地。